[400054B] 營建與室內工程契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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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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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錄
第一章 概論
1.1 契約之意義
1.2 契約要素
1.3 契約書及其重要性
1.4 契約之成立
1.5 營繕工程辦理流程
1.6 工程進行前後簽約之種類
1.7 契約管理流程
1.8 規範之意義
1.9 工程規範之意義及種類
1.10 專用名詞
第二章 工程設計服務契約
2.1 工程設計者種類
2.1.1 自行設計
2.1.2 委託建築師設計
2.1.3 委託技術顧問機構設計
2.1.4 委託外國建築師或機構設計
2.2 工程設計服務範圍
2.2.1 建築師
2.2.1.1 建築師服務內涵
2.2.1.2 適用範圍
2.2.2 機關得委託技術服務之項目
2.3 設計監造公費
2.3.1 依建築師公會建築師業務章則規定之設計監造酬金
2.3.2 政府採購法~設計、監造等服務費用計費方法
2.3.2.1 說明
2.3.2.2 服務成本加公費法
2.3.2.3 建造費用百分比法
2.3.2.4 按月、按日或按時計酬法
2.3.2.5 總包價法或單價計算法
2.3.2.6 接辦部分完成工程服務費用之計算方式
2.3.2.7 其他服務費用之給付
2.3.2.8 服務費用隨物價調整
2.3.2.9 服務費用付款方式
2.3.2.10 查核金額、公告金額及中央機關小額採購
2.4 工程技術服務者之選定
2.4.1 技術服務契約書之重要內涵
2.4.2 技術服務契約書範例
第三章 營繕工程契約種類
3.1 營繕工程分類契約
3.1.1 土木(建築)工程契約
3.1.2 衛生給排水設備工程契約
3.1.3 電氣設備工程契約
3.1.4 升降機設備工程契約
3.1.5 鑿井設備工程契約
3.1.6 水處理設備工程契約
3.2 營繕工程承包契約
3.2.1 一般說明
3.2.2 總價承包契約
3.2.3 單價承包契約
3.2.4 數量精算式總價承包契約
3.2.5 成本報酬契約
3.2.5.1 成本加算固定百分率計價契約
3.2.5.2 成本加算固定費用計價契約
3.2.5.3 目標估價制成本加算固定費計價契約
3.2.6 管理契約
3.2.7 統包契約
3.2.7.1 說明
第四章 營繕工程契約必要文件
4.1 營繕工程契約文件之種類
4.2 營繕工程契約之主要內涵
4.3 程契約書之內涵及說明
4.3.1 契約前言
4.3.2 契約文件及效力
4.3.3 契約上使用之文字及度量衡單位
4.3.4 契約之簽署
4.3.5 履約標的
4.3.6 契約價金之給付
4.3.7 契約價金之調整
4.3.8 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
4.3.8.1 付款方式
4.3.8.2 暫停計價之情形
4.3.8.3 物價指數調整
4.3.8.4 其他事項
4.3.9 稅捐、規費與強制性保險費
4.3.lO 工程期限
4.3.10.1 履約開始日
4.3.10.2 工程期限之訂法
4.3.10.3 工程期限之延長
4.3.10.4 工程逾期之罰鍰
4.3.11 材料、機具、設備及施工場所
4.3.12 施工管理
4.3.12.1 工地管理
4.3.12.2 施工計畫與報表
4.3.12.3 工作安全與衛生
4.3.12.4 工地環境清潔與維護
4.3.12.5 交通維持
4.3.12.6 工程之配合
4.3.12.7 工程保管
4.3.12.8 廠商之履約責任
4.3.12.9 工地負責人之職掌
4.3.12.10 轉包與分包
4.3.13 監造作業
4.3.14 工程品管
4.3.14.1 樣品之審核與檢驗
4.3.14.2 工作計畫之核可
4.3.14.3 查核金額以上採購之品質管制
4.3.14.4 查核金額以下採購之品質管制
4.3.14.5 工程查驗
4.3.15 保險
4.3.15.1 營造綜合保險
4.3.15.2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終止
4.3.15.3 被保險人
4.3.15.4 受益人
4.3.15.5 營造工程財務損失險
4.3.15.6 鄰屋倒塌及龜裂(含公共設施)保險
4.3.15.7 安裝工程綜合保險加保僱主意外責任險
4.3.15.8 營造工程第三人意外責任險
4.3.15.9 共同不保事項
4.3.15.10 營造工程財務損失險特別不保事項
4.3.15.11 營造工程第三人意外責任險特別不保事項
4.3.15.12 安裝工程綜合保險加保僱主意外責任險不
保事項
4.3.15.13 營造綜合保險有關規定之範例
4.3.16 保證金
4.3.16.1 保證金之發還
4.3.16.2 履約保證金不發還之情形
4.3.16.3 保證金之發還原則
4.3.16.4 保證書狀有效期之延長
4.3.17 完成履約~完工之定義
4.3.18 驗收
4.3.18.1 法令依據
4.3.18.2 驗收之方式與程序
4.3.18.3 部分驗收
4.3.18.4 隱蔽部分之拆驗或化驗處理原則
4.3.18.5 初驗或驗收有瑕疵之處理
4.3.18.6 減價收受
4.3.19 保固
4.3.20 權利及責任
4.3.21 契約變更及轉讓
4.3.22 契約之終止解除及暫停執行
4.3.23 爭議處理
4.3.24 其他事項
4.3.25 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4.4 設計圖樣
4.4.1 建築圖
4.4.2 結構圖
4.4.3 電氣設備圖
4.4.4 給排水設備圖
4.5 標準施工說明書與補充施工說明書
4.6 特訂條款
第五章 營繕工程契約之執行與爭執
5.1 營繕工程契約當事者與參與者
5.1.1 一般營繕工程契約當事者與參與者之組成
5.1.2 業主
5.1.3 建築師
5.1.4 承包商
5.1.5 契約行政管理者-辦事員
5.1.6 契約監督執行者-監工
5.1.7 負責執行契約者-工地負責人
5.2 營繕工程契約之執行要領
5.2.1 一般說明
5.2.2 適當工程管理-科學管理
5.2.3 人事管理
5.2.4 物料管理
5.2.5 工具管理
5.2.6 工地管理
5.2.7 成本管理
5.3 契約互相牴觸條款之優先順序
5.3.1 工程契約常發生之問題及補救措施
5.3.2 契約條款相互牴觸之原因
5.3.3 解釋互相牴觸條款之優先順序
5.4 工程之爭執與解決
5.4.1 工程爭執之起因
5.4.2 工程爭執之解決方法與順序
5.4.3 請第三者出面調停
5.4.4 談判
5.4.5 訴請仲裁
5.4.5.1 仲裁之定義
5.4.5.2 仲裁機構之組成
5.4.5.3 仲裁地點
5.4.5.4 仲裁程序
5.4.5.5 其他事項
5.4.5.6 仲裁之優缺點
5.4.6 訴請法院裁決
5.4.7 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
5.4.7.1 申請調解之提出
5.4.7.2 申訴會之種類與經辦範圍
5.4.7.3 調解程序
5.4.7.4 調解效力
5.4.7.5 調解之成立與不成立
5.4.7.6 調解成立後知悉調解有無效或得撤銷之
原因之處理方式
5.4.7.7 提出宣告調解無效或撤銷調解
5.4.7.8 調解申請書之撤回
5.4.7.9 調解贅
5.4.7.10 其他
5.4.8 向招標機關提出異議與向申訴會提
5.4.8.1 廠商提出異議與申訴
5.4.8.2 廠商提出異議之程序
5.4.8.3 廠商向申訴會申訴之程序
5.4.8.4 申訴之審議程序
5.4.8.5 提起再訴願
5.4.8.6 提出異議
5.4.8.7 申訴之撤回
5.4.8.8 其他事項
附錄一 政府採購法與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對照表
附錄二 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附錄三 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計委託契約書範本(草案)
附錄四 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計委託及工程承攬契約書範本(草案)
附錄五 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承攬契約書範本(草案)
編作譯者 :
蔡守智
規格 :
313頁/黑白/平裝
出版日期 :
201103